废弃电子设备的收集按以下方案进行:
注意!
送到的设备应齐全。禁止在厂外自行拆卸废弃设备,自行的拆卸处以罚款。
温度交换设备
冰箱、冰柜、自动分配冷藏产品的设备、空调设备、除湿设备、热泵、含油散热器和其他使用水以外的液体进行温度交换的设备。
屏幕、显示器和含有表面大于100平方厘米的屏幕的设备
屏幕、电视、液晶相框、显示器、笔记本电脑、笔记本。
灯具
直管荧光灯,紧凑型荧光灯,荧光灯,高压放电灯,包括压力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,低压钠灯,发光二极管(LED)。
任何外部尺寸超过50厘米的大型电器
洗衣机、干衣机、洗碗机、炊具、电烤箱、电热板、灯具、复制声音或图像的设备、音乐设备(教堂内安装的管风琴除外)、用于针织和编织的设备。大型计算机主机、大型打印机、复印设备、大型投币机、大型医疗设备、大型监测和控制仪器、自动分配产品和货币的大型电器、光伏板。
外部尺寸不超过50厘米的小型电器
吸尘器、地毯清扫机、缝纫机、灯具、微波炉、通风设备、电熨斗、烤面包机、电刀、电水壶、钟表、电动剃须刀、天平、头发和身体护理用具、计算器、收音机、摄像机、录像设备、高保真设备、乐器、声音或视频复制设备、电动或电子玩具、运动设备、骑自行车、潜水、跑步、划船的电脑等。烟雾探测器、热量调节器、恒温器、小型电气和电子工具、小型医疗设备、小型监测和控制仪器、自动分配产品的小型电器、集成光伏板的小型设备。
小型IT和电信设备,其外部尺寸均不超过50厘米。
移动电话、GPS、袖珍计算器、路由器、个人电脑、打印机、电话。